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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可以办身份证吗_大冶服务中心能办理身份证吗

武汉 2023年11月24日 11:28 546 绣虎

近期大家比较关心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可以办身份证吗、大冶服务中心能办理身份证吗等相关的问题,以下是我对这座城市相关信息归纳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可以办身份证吗_大冶服务中心能办理身份证吗

1.公安局分局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2.大冶服务中心能办理身份证吗
3.派出所都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4.公安局可以办身份证吗

公安局分局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您好!公安局各个分局是可以办理身份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在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进行办理。申请时收纳工本费用20元人民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大冶服务中心能办理身份证吗

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得知。身份证到期了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办理新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派出所都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行政服务中心一般不可以办《居民身份证》。

若包含户籍部门则可以办理

以下为《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请带户口登记活页)

(2)《居住证》(异地办理需要)

(3)原《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的除外)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

2:拍照按指纹

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4: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1)若地区支持快递EMS邮寄服务,请在办理时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

(2)若地区支持代领,如北京,具体情况请注意各地代领须知

四、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免费

到期换领:20元/证

其他补办:40元/证

五、办理时间

六十日内办结,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公安局可以办身份证吗

法律分析: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办身份证的。身份证申领过程如下:首先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手续;然后凭盖有“申办居民身份证”字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公安局可以办身份证,但是身份证不可以随便在一个公安局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若现还属于未开放地区,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标签: 居民身份证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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